买了意外险,酒后驾驶电瓶车发生事故身亡,会被保险公司拒赔吗?
张三周末约了几个朋友聚会,老朋友聚一起少不了喝点,一来二回就喝了半斤多白酒,曲终人散,大家互相道别,张三也骑着自己的电频车踏上了回家的路,然天有不测风云,归途中,张三骑着电瓶车撞上了路边的石墩当场死亡。
家人在处理张三后事的时候想起之前买过一份意外险,里面有保身故的责任,明确说了意外身故可赔付10万元。
张三家人满怀希望的拨打了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进行报案理赔,结果被保险公司拒赔了,拒赔理由是“酒驾”,张三酒驾导致的意外身故属于免赔责任的范围。
那么意外险承保酒驾导致的身故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来看下免责条款,也叫除外责任,就是保险合同里面约定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的情况,下面是某款意外险的理赔条款。
第七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无论宣战与否)、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三)被保险人醉酒或服用、吸食、注射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期间;
(四)被保险人因受当地司法当局拘禁或被判入狱期间;
(五)被保险人无有效操作证操作施工设备期间;
(六)被保险人作为职业运动员在参加训练或比赛期间;被保险人作为军人(含特种兵)、警务人员(含防暴警察)在训练或执行公务期间;
(七)被保险人从事本保险合同内列明高危工种和职业所对应的工作或活动期间。
(二)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张三酒后驾驶电瓶车,就是属于这里约定的“酒后驾驶”
本例中张三家人并不接受保险公司的拒赔解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赔付10万赔偿金,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法院支持了保险公司拒赔的决定。
那么关于酒驾的免责条款,常见的有哪些呢?
1、常见的
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不管是酒后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是免责的
2、相对宽松的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酒后驾驶机动车免责,但非机动车是正常承保的
3、最严格的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不管是酒后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是免责的,甚至不一定是车,只要是酒后,都是免责的